
柳州市红十字会医院成为柳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待遇初审定点医疗机构,可办理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充血性心衰、冠心病、高血压病(Ⅱ期以上)、慢性活动性肝炎巩固期、肝硬化、糖尿病、甲亢、脑血管病后遗症、类风湿性关节炎等11种门诊慢性病病种。
为使广大患者朋友能顺利申办医保门诊慢性病,在此将申办流程及注意事项予以告知。
医保门诊慢性病申办流程
1、 主治及以上医师填写《柳州市社会医疗保险重病人群、门诊慢性(大))病审批表》及医保门诊病历、疾病证明。并按照柳人社发〔2015〕40号《关于加强柳州市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的通知》中门诊慢性病确认标准提供相关辅助检查报告单、病史资料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由医院医保办核对无误后可退还个人)。
2、 参保人员将以上材料交到医院医保办,医院医保办根据以上材料进行核对及初审,审核通过的,将初审信息录入医保信息系统。
3、 医院医保办每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达市社保局复审,市社保局于每月20日至月底,对门诊慢性病待遇申请材料进行集中审核,专家审核组审核后在《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审批表》上注明审核意见。
4、 每月30日以前,市市社保局根据专家审核组的审核意见,将审核结果录入医保信息系统。医院医保办根据医保信息系统上的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的参保人员印制《门诊慢性病治疗卡》,次月1日起,参保人员可到医院医保办领取《门诊慢性病治疗卡》。
医保门诊慢性病申办注意事项
1、 《柳州市社会医疗保险重病人群、门诊慢性(大))病审批表》必须由主治及以上医师填写,科主任签字。
2、 审批表上临床诊断只要填写所申办的慢病诊断,无需写其他诊断。
3、 参保人员若申办多个慢病,原则上一个慢病填写一张审批表。
4、 医师应严格按照门诊慢性病确认标准为参保人员办理慢病,最好参保人员要有该慢病的住院经历。
5、 参保人员每月1-15日递交的材料在当月审核,16日至月底递交的材料在次月审核。
6、 办理门诊慢性病待遇审核所需的化验及检查报告单应由具备门诊慢性病初审资格的定点医院出具,近期(半年内)有效。
医保咨询电话:0772-2801731
服务热线:
导诊:0772-2820330
体检科:0772-2864273
(工作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14:45-17:45)
投诉电话:
医务科:0772-2800374
总值班:0772-2825195
柳州市红十字会医院成为柳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待遇初审定点医疗机构,可办理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充血性心衰、冠心病、高血压病(Ⅱ期以上)、慢性活动性肝炎巩固期、肝硬化、糖尿病、甲亢、脑血管病后遗症、类风湿性关节炎等11种门诊慢性病病种。
为使广大患者朋友能顺利申办医保门诊慢性病,在此将申办流程及注意事项予以告知。
医保门诊慢性病申办流程
1、 主治及以上医师填写《柳州市社会医疗保险重病人群、门诊慢性(大))病审批表》及医保门诊病历、疾病证明。并按照柳人社发〔2015〕40号《关于加强柳州市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的通知》中门诊慢性病确认标准提供相关辅助检查报告单、病史资料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由医院医保办核对无误后可退还个人)。
2、 参保人员将以上材料交到医院医保办,医院医保办根据以上材料进行核对及初审,审核通过的,将初审信息录入医保信息系统。
3、 医院医保办每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达市社保局复审,市社保局于每月20日至月底,对门诊慢性病待遇申请材料进行集中审核,专家审核组审核后在《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审批表》上注明审核意见。
4、 每月30日以前,市市社保局根据专家审核组的审核意见,将审核结果录入医保信息系统。医院医保办根据医保信息系统上的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的参保人员印制《门诊慢性病治疗卡》,次月1日起,参保人员可到医院医保办领取《门诊慢性病治疗卡》。
医保门诊慢性病申办注意事项
1、 《柳州市社会医疗保险重病人群、门诊慢性(大))病审批表》必须由主治及以上医师填写,科主任签字。
2、 审批表上临床诊断只要填写所申办的慢病诊断,无需写其他诊断。
3、 参保人员若申办多个慢病,原则上一个慢病填写一张审批表。
4、 医师应严格按照门诊慢性病确认标准为参保人员办理慢病,最好参保人员要有该慢病的住院经历。
5、 参保人员每月1-15日递交的材料在当月审核,16日至月底递交的材料在次月审核。
6、 办理门诊慢性病待遇审核所需的化验及检查报告单应由具备门诊慢性病初审资格的定点医院出具,近期(半年内)有效。
医保咨询电话:0772-2801731